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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域

《能源法》拟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业界已畅想“行业大爆发”

发布时间:2020-06-02作者:科谷摘编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和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风能、太阳能(3.320, 0.04, 1.22%)、水能等能源一样,氢能也是一种能源。
        根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能源是指产生热能、机械能、电能、核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核能、氢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和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次(征求意见稿)将氢能列为能源,是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氢能的论述后,再次出现的顶层设计,可谓是‘里程碑’、‘划时代’的,将有利于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氢能行业资深专家、佛山南海瑞晖加氢站主要负责人李参成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佛山南海瑞晖加氢站是全国首个投入商业运行的加氢站。
        李参成还说,从加氢站的建设和运营的角度考虑,还需要配套相关的政策,规范氢气制备、储存、运输、加注等,解决储如今年5.1假期氢气运输车辆高速限行六天的实际问题,使整个氢能产业链处于安全、有序、均衡的运行状态。
        2019年被称为是中国氢能产业的元年。这一年3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政府工作报告的83处修订进行了解读,其中“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一条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这也是加氢站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6日,由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强化了作为加氢站的补贴力度。紧接着,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加氢站列入鼓励类行业。此后,广东、山东、安徽、辽宁等10余个省市纷纷发布相关政策。用上述国家有关部委人士的话说就是,“前面抢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后面抢站(加氢站)。”
        2019年5月24日,在2019浦江创新论坛上发布的《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称,2030年以前,长三角将建成500余座加氢站,占了届时全国加氢站总数量的一半。
        根据《中国氢能产业基础设施发展蓝皮书(2016)》预计,到2020年,中国氢燃料电池车将达到1万辆;到2030年,氢燃料电池车保有量将达到200万辆,占全国汽车总产量比重约5%。届时,中国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燃料电池汽车市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产值有望突破万亿元大关。中国的氢能产业也在加速区域布局,目前已有20个省市作出了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规划,而且形成了华东、华中、华南、华北、东北、西南六个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群,涌现出像上海、如皋、佛山、张家口、武汉等有代表性的一些城市。
        针对此次《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能源法》的颁布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相关能源领域法律加速修改和完善, 最终促进中国能源朝着市场化、清洁化、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
来源:一财网(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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