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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域

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从竞争走向融合

发布时间:2021-08-18作者:科谷摘编

       保理业务需要再创新,银行要做再保理商,而保理公司要做专业的服务商,双方应当发挥各自所长,成为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
  时下,对于逆周期综合信用服务的保理行业来说,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从政策层面,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保理产品把金融资源引入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为保理业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国家层面一直强调,金融必须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同时,最近几年来,基于社会融资规模下滑,银行银根收紧,银行保理业务量紧缩,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现状,商业保理的需求呈不断增长态势。政府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商业保理大力扶持。2015年8月,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充分发挥商业保理在扩大出口、促进流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7年,保理纳入银监会监管,将给保理行业带来巨大的好处。
  从市场需求层面,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在快速增加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其中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无法盘活就无法走出经营低迷的局面。作为专门为应收账款而生的保理业,在解决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因为法律、政策、成本、信用环境等限制,使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保理业务,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没有更多的积极性,而非银保理业务又受资本金及杠杆率的限制,并缺乏再融资渠道,在整个保理业务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很小。
  为了更好地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这一使命,包括商业保理、融资租赁、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努力着。
  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化,让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的关系也在悄然改变。业界人士认为,商业保理和银行应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合作发展。对新型的企业、小企业还有微型企业,这些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企业,由保理商做保理服务,然后商业保理再向银行再融资或者是再保理,包括向商业银行做资产支持的贷款就是ABL,以及应收账款做质押向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以应收账款资金池向银行融资,从而形成合作的普惠金融模式。
  对于银行而言,应转变观念与保理公司密切合作,通过再保理的方式,即保理公司把资产让渡给银行,银行把资金给保理商,保理商再面对所有的供应商。
  对于商业保理机构而言,应从原有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思路中解放出来,站在更长的产业链角度,看待所处更远环节的中小微企业,让个体的中小微企业置身在所处产业链中,进行整体风险评估,充分发挥商业承兑汇票对整个产业链里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粘结作用。
  总而言之,保理业务需要再创新,银行要做再保理商,而保理公司要做专业的服务商,双方应当发挥各自所长,成为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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