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在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法治上加快步伐。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门立法。制定“气候变化应对法”涵摄“双碳”目标的全部内容,在价值追求和目标锚定上,“双碳”目标统一于应对气候变化,有赖于以“气候变化应对法”为核心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就“气候变化应对法”的制定而言,从法律责任的分配来看,政府应当肩负起促进能源、经济和社会转型的主要责任来应对气候变化。因此,应凸显其“政府责任法”的法律定位。“气候变化应对法”应是“气候稳定的促进法”,而不仅是“气候变化的减缓法或适应法”。